浅谈我国人权的司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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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龙林.浅谈我国人权的司法保障[J].法制与社会,2010(34):378-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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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龙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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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增城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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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条款庄严地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标志着我国人权保障开创了新纪元。“尊重人权”意味看国家对基本人权有着消极的不作为义务,“保障人权”意味着国家对基本人权有着积极的作为义务,并且这种尊重和保障是人人享有的,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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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尊重人权 人权保障 作为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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