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诉法视角下受贿人翻供的原因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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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华明.新刑诉法视角下受贿人翻供的原因及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3(36):253+255-253,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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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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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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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受贿案件主要以言词证据为基本证据,相比其他职务犯罪案件容易出现翻供现象。而新刑诉法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即可以介入案件,反时强迫自证其罪,使得受贿人翻供的可能性增大。如何破解受贿人翻供问题,成为检察机关反贪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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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刑诉法 受贿人 翻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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