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盐城市行政区划的批复
作者单位:国务院
摘    要:江苏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撤销盐城市郊区设立盐城县调整盐城市城区行政区划的请示》(苏政发[1996]29号)和《关于撤销盐城市郊区设立盐都县及调整盐城市城区郊区行政区划的补充请示》(苏政发[1996]8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