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失业保险行政争议 |
| |
引用本文: | 刘通.如何处理失业保险行政争议[J].法律与生活,2002(4). |
| |
作者姓名: | 刘通 |
| |
摘 要: | 小黄失业后,被批准享受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几个月后的一天,他因喝酒过多骑车不稳,与一出租车相撞,并和司机撕打起来,将对方打成轻伤,被判处劳动教养6个月。劳动教养期满后,他又向申办机构提出续领剩余的失业保险金申请。但经办机构认为他不能再领取。小黄咨询了有关人士,得知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他可以领完剩下的失业保险金。他该如何解决自己和经办机构间的争议呢?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