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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合作正义的实现路径
引用本文:薛洁.公民合作正义的实现路径[J].理论探讨,2013(1).
作者姓名:薛洁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暨社会公正与政府治理研究中心,长春,130012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当代公民政治态度研究——和谐社会的心理基础",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政府治理研究"
摘    要:社会生活作为一个大的合作体,是人们共同生存的领域。相互交往和彼此需要是人们实现这种合作生存的首要前提,没有人能够孤立隔绝于社会生活之外;其次,实验证明,合作产生并成功的条件是现代生活中人们不可避免的重复交往;最后,合作成功的基础是合作的公平性。合作作为公民间及公民与政府间的实现社会公共生活的方式,它要求不仅在公民间实现成本与利益的均摊,而且也要求政府在提供公共益品的时候,必须提供真正有益的公共服务,以避免公民在合作过程中搭便车或被迫进入合作。唯此,才能实现公民间的公平合作。

关 键 词:公平原则  公共益品  合作  交往正义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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