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犯人、罪犯抑或服刑人员——从称谓转变看监狱服刑人员法律地位的回归
引用本文:刘宏,曾小滨.犯人、罪犯抑或服刑人员——从称谓转变看监狱服刑人员法律地位的回归[J].法制与社会,2008(23).
作者姓名:刘宏  曾小滨
作者单位:1.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2.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编辑部
摘    要:我国对监狱押犯的称谓有犯人、罪犯、服刑人员,这三种称谓有着不同的含义,三种称谓体现着不同时期对监狱押犯的态度和看法,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监狱押犯的称谓也需要发生变化,服刑人员这一称谓是必然趋势。

关 键 词:监狱押犯  服刑人员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