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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参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摘    要: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乡村医生是农村牧区三级医疗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确保农村牧区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网底”不破,保障广大农村牧区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全面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3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关 键 词:内蒙古自治区  乡村医生  队伍建设  人民政府办公厅  农村牧区  医疗卫生机构  基本药物制度  公共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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