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再审民事案件若干问题探讨再审
引用本文:金雨杰,张英霞.再审民事案件若干问题探讨再审[J].法律适用,2004(3).
作者姓名:金雨杰  张英霞
作者单位: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雨杰),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张英霞)
摘    要:一、立案途径存在“重官轻民”倾向 通过审判方式改革,目前法院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再审申请,基本上能够做到及时、全部受理,解决了长期存在的“申诉难”问题。但是从笔者所在法院真正能够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总数比例看,通过法院院长、监察机关、人大、政法委等途径进入再审程序的占40%左右,其余均被驳回了。这说明重视权力机关的倾向还是比较明显的。在目前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程度不高的形势下,这种情况应当有所改进。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