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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许某的处理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执纪理念
摘    要:基本案情许某,中共党员,上海市装卸储运总公司原老干部科科长兼老干部科“三产”新港经营部法定代表人。2000年底至2001年,总公司下属的34名下岗或退休职工先后成立了两个搬运公司,要求挂靠在新港经营部。许某出于对困难职工的同情,接受了他们的挂靠要求。但是,由于企业效益低下,许某无法实现其帮助老干部和困难职工的初衷。为此,2001年2月至2002年8月,许某非法购得8份伪造的《上海市商业统一发票》和5份伪造的《上海市服务业统一发票》,用于本单位虚列成本,并全部用于挂靠单位从事装卸、修理的日常费用和人工费用。经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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