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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向法院申请
作者姓名:林彬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摘    要:大连林姓台商问:我朋友在大陆的客户欠他20万元货款,经多次催讨,该客户均称自己已近破产,无力支付。后我的朋友经调查,发现该客户在某公司还有约50万元的到期债权未收回。从现在掌握的情况看,该客户好象没有收回自己到期债权的意思。请问,根据现行法律,我的朋友怎样才能促使其客户偿还其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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