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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由离婚
引用本文:魏葳.无理由离婚[J].法治与社会,2001(9):50-52.
作者姓名:魏葳
摘    要:一听这个问题很可能吓人一跳.这不是在倡导视婚姻为儿戏,对婚姻不负责任吗?   不过您别忙,请先读一读上海<民主与法制>时报上的这段报道:   “不是我不明白,这个世界变化快.“你刚对升温的离婚热潮见怪不怪时,“无理由离婚“又在上海闪亮登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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