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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对我国涉外经济立法的影响
引用本文:薛军福.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对我国涉外经济立法的影响[J].中外法学,1995(2):41-46.
作者姓名:薛军福
作者单位:北京经济学院
摘    要:<正> 1993年12月15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lTI)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宣告结束。1994年4月15日,作为谈判成果的《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城由各缔约方代表正式签署。根据《最后文件》中的《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和各缔约方的决定,“世界贸易组织”(WTO)于1995年1月1日成立,取代关税总协定成为“处理成员国(包括单独关税地区)之间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及其附件所涉及的贸易关系的组织机构”。作为过渡,关贸总协定将与世界贸易组织并存一年。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及其附件包括众多协议,调整范围很广,除包括传统

关 键 词:进口国  主管当局  外商投资立法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  《反倾销条例》  组织规则  正常价值  涉外经济立法  《守则》  《反倾销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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