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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例“反暴力拆迁”致人死亡案下判
引用本文:孟亚生.江苏首例“反暴力拆迁”致人死亡案下判[J].民主与法制,2010(7):21-23.
作者姓名:孟亚生
摘    要:唐福珍以死抗争,死后被有关部门定性为“暴力抗法”;王马玲持刀抗暴,最后既要深陷囹囤.又要承担巨额民事赔偿责任。面对暴力拆迁.市民上访、申诉无济于事,通过自杀或杀人付出生命、自由等惨重代价仍无法阻止。现代法治社会.市民究竟还有什么武器来反抗愈演愈烈的暴力拆迁这匹脱缰的“野马”?

关 键 词:暴力抗法  拆迁  死亡案  首例  江苏  民事赔偿责任  法治社会  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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