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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监督与控辩平等的关系辨析
作者姓名:陈玉伟
作者单位: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控辩平等是指法律地位的平等、机会和手段的对等、竞赛规则的公平。检察官具有法律守护人的使命,负有客观义务,检察机关对法院的监督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程序性的监督,不可能使检察官成为法官之上的法官。检察监督不仅不会损害控辩平等,反而有利于保障控辩平等原则的实现。

关 键 词:控辩平等  法律监督  客观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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