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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宪法平等权
引用本文:李志伟,贺振华.论宪法平等权[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8(2):147-149.
作者姓名:李志伟  贺振华
作者单位:1.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2. 河南省政法委,河南,郑州,450003
摘    要:法律上的平等概念是指基于人人生而平等的思想 ,每个人的人格价值都是平等的 ,在法律面前不得因性别、出身、民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等先天的或现实生活中经济、社会的具体地位与生活状况的不同而受到差别待遇 ,任何人亦不得享有特权 ,或特别的不利的待遇。平等历来是人类社会孜孜以求的崇高目标 ,平等权的产生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产物和标志。平等观念具有悠久的思想渊源 ,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哲学思想 ,斯多葛学派所提出的个人、人种和民族在普遍理性名义之下的平等观念 ,被许多西方学者视为生而平等人权观的最初生成而给予极高的…

关 键 词:平等权  宪法  平等权内容  法律适用  差别待遇  形式平等  实质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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