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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司法化:“看得见的正义”?——基于正当程序视角的分析
引用本文:李立景.电视司法化:“看得见的正义”?——基于正当程序视角的分析[J].理论导刊,2012(11):99-102.
作者姓名:李立景
作者单位: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媒体生态下权利纠纷解决的法学与传播学关系研究”(12BFX007);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权利的媒介救济——新媒体时代纠纷解决的媒介化范式研究”(12YJA820036);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项目“新闻监督与司法公正法律问题研究”(11BFX002);广西高等学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项目“纠纷解决的媒介化范式研究”(桂教人[2011]40号);广西教育厅项目“新媒体时代的表达自由与名誉权、隐私权保护”(201010LX087);广西民族大学人才引进项目“大众传媒与纠纷的解决”(2010QD005)研究成果
摘    要:以帮忙类、调解类为代表的电视纠纷解决节目的风生水起,在预示着一种新生的具有媒介现象与法律现象双重属性的电视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兴起的同时,又因电视直接介入纠纷解决使其自身陷入伦理困局。以现代法治的基石——正当程序视角批判性地分析观照电视司法化,倡导建构传媒介入纠纷解决的正当程序是一条可选择的破解困局的理论路径。

关 键 词:电视  司法化  纠纷解决  正当程序  电视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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