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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我国民法理念之定位
作者姓名:叶颖菲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部 湖北·武汉430060
摘    要:法律理念是包含“正义”和“正义实现”理性的对法律最根本的和最全面的认识和把握。民法所追求的社会正义有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之分,由西方社会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探析其民法理念的变迁,从而分析在我国特有的法文化传统,经济基础,法律制度条件下,民法理念的定位应是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调和,形式正义优先,兼顾实质正义。在坚守一般公平的前提之下,给予个别正义特殊保护。

关 键 词:理念  形式正义  实质正义  私权神圣  意思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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