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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的意见
摘    要: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3]2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对象和范围、内容和时间、组织和实施、经费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我市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提出以下贯彻意见。一、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充分认识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这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国务院改革普查制度,把工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和基本单位普查合并,同时将建筑业纳入普查范围的第一次经济普查。认真搞好这次经济普查,对研究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经济结构,改进宏观调控,开拓新的就业渠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关 键 词:经济管理  经济  普查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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