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仲勋民主法制工作中群众路线的体现 |
| |
作者姓名: | 刘妤 |
| |
作者单位: | 上海电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
| |
摘 要: | 习仲勋是我国第一代、第二代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在民主法制工作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其先后在陕甘宁边区积极领导、参加民主普选和"三三制"政权建设,在西北局主持人民代表会议的建政工作,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副委员长期间领导立法工作。习仲勋在民主法制工作中始终坚持民主法制建设要为了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坚定不移地践行群众路线,反对"尾巴主义"。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