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刑事案件认定函的证据属性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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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伟,班雅琴.内幕交易刑事案件认定函的证据属性研究[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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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伟 班雅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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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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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内幕交易刑事案件中,证监会一般会对内幕交易主体、内幕交易信息等内容作出认定意见,并以认定函的形式随卷移送司法机关。认定函是内幕交易定罪量刑的关键因素,对司法机关进行内幕交易行为违法性认定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它不利于辩护方的辩驳。证监会认定函属于证据种类中的书证,实践中,对内幕交易案件中的认定函要进行刑事司法审查,只有符合法律规范要求,认定函才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使用,否则应该进行补正说明或者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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