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和谐受限客观原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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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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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南大学,江苏南京,211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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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苏省“青蓝工程”资助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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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警民关系的专注,不应该回避或忽视一个客观事实,即警民关系建设始终受限于一些客观因素,并无完全和谐的可能。其原因有:对和谐本质把握不准影响了警民和谐,国家和社会的矛盾限制了警民和谐,警务规范化和民意多样化的矛盾制约了警民和谐,警务的强制性限定了警民和谐。唯有尽早正视和承认有限和谐的现实性、高度和谐的可能性和完全和谐的虚幻性,并在现实性与可能性之间保持清醒的认识和必要的平衡,才能以不断提升的标准和事半功倍的效果,实现警民和谐追求的常态化以及和谐程度的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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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警民关系 警民和谐 警务规范化 警务强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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