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公共安全投资若干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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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叶永光. 新形势下公共安全投资若干问题探讨[J]. 公安学刊, 2003, 0(3): 7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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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永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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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温州市公安局阳海区分局 浙江温州,325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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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现阶段社会公共安全保卫体制运行的基本模式。支持和遏制这种保卫体制运行的是国家政府与社会民众投资相结合的“双轨制”式投资保障机制。税收和收费是“双轨制”式投资的两种不同筹措形式。对社会民众有关治安方面收费(或集资)行为的存在,是符合事物发展客观规律的。应正确理解中央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件中提出的“注意从实际出发,多渠道地筹集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的经费”的要求,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精神,从实际出发,理直气壮地向受益的民众收取适当的群防群治经费。“双轨制”的公共安全投资应当立法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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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安全 投资 保障机制 群防群治 |
文章编号: | 1671-2331(2003)03-0074-03 |
修稿时间: | 2003-02-18 |
Probing into the Problems of Investing in Public Security under New Situ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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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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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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