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完成2001年度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作目标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进行表彰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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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2001年,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认真按照《重庆市2001年度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市政府确定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作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根据渝办发(2002)19号文的规定,经过综合考评,市政府决定对全面完成2001年度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作目标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一、一等奖(11个)南岸区人民政府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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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事 国土 表彰 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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