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刑法中的“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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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长青.析刑法中的“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J].法学,19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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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长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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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刑法分则中“致人死亡”的规定有两种情况。一是过失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的,一是故意犯某种特定罪而发生致人死亡结果的。前者与故意杀人界限分清,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均无争议;但对后者与故意杀人有无区别,不论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有分歧。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有些条文的“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有区别,如故意伤害致死;有些条文的“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没有区别,如抢劫、强奸、放火、投毒等犯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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