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缉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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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游鹤天.芷江缉枪[J].人民公安,2006(6):2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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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游鹤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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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1月17日,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对“11·15”石维刚团伙特大贩卖枪支案件进行审判,由于贺小勇在该案中的重大立功表现,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其余案犯也受到相应处罚,涉案犯均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经过近一年坚持不懈、艰苦卓绝的工作,芷江公安局成功打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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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芷江侗族自治县 贩卖枪支 人民法院 立功表现 有期徒刑 湖南省 审判 案件 判处 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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