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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题发言”不符合《监督法》精神
作者姓名:王立超  史成军  臧必飞
作者单位:江苏省滨海县人大常委会
摘    要:最近,经常在人大有关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上看到有关“无主题发言”提法和部分地方的具体做法。其主要内容是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专门安排一项议程即:组成人员除了围绕已经确定的审议议题发言外,还应当对“一府两院”等国家机关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会后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整理成文交付相关部门,限期办结。其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及时掌握社情民意,进一步调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针对性。其实这种“无主题发言”并非无主题,不过是主题事先没有确定,在会议上由组成人员提出来,…

关 键 词:《监督法》  主题  人大常委会  “一府两院”  组成人员  精神  会议质量  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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