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两名警察在押解嫌疑人过程中,嫌疑人坠楼身亡。死者家属在政法机关“大接访”活动中向检察机关反映了此事,后检察机关对此事立案调查。这在许多人看来,是很正常的事,可是由于报刊的不实报道,广西柳州市两名当事警察却将三名上访户告上法庭,要求其赔礼道歉、赔偿名誉损失一元钱。死者家属对检察机关说了什么?是否对办案警察的名誉造成伤害?市民上访,被投诉的公务员可不可以告侵权?双方产生强烈的争议。2006年11月6日,柳州市柳南区法院对这起我国首例民警状告上访户案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起诉。官司没打成,民警到哪里去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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