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贪不必"非死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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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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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巨贪该不该“慎杀”》一文分析指出我国对于“巨贪”有慎杀的倾向,该文还写到一些评论指出:“其他犯罪大多杀无赦,为何经济犯罪就要赦免了?莫非法律面前,暴徒活该处死,而贪官就该活命?”笔者认为,不对“巨贪”判处死刑而采取“慎杀”的原则是我国法治进步的体现!自贝卡里亚于1764年在其名著《论犯罪与刑罚》中首倡废除和限制死刑的主张以来,死刑存废之争已近两个半世纪之久。时至今日,死刑存废问题仍然是中国刑事法治领域的热点话题之一。随着人权观念的日益弘扬,生命权日益被视为不可剥夺的“天赋人权”。死刑之存废也日益成为衡量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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