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考试与我国法学教育的良性互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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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钱颖萍.论司法考试与我国法学教育的良性互动[J].法制与社会,2015(5):22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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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钱颖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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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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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考试从正面和积极的角度来看,对高等法学教育的目标定位和教育理念的创新方面殊具价值.但是司法考试对于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也存在着诸多的负面牵制和消极影响,这是我国法学教育改革面临的重点问题.要实现我国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之间良性互动并不能单纯考虑法学教育的改革,而应当是从有利于培养法律职业共同体出发的宏观考量,其间也必然包括了对于我们已经实施多年的司法考试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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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学教育 司法考试 法律思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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