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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执法中陷阱证据的可采性认定及规制
作者姓名:徐康哲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摘    要:在近些年的行政执法实践中,通过“钓鱼执法”等手段获取的陷阱证据被大量使用.从某个层面来说,它是一种有效的行政执法手段.然而,我国的法律并未明确规定陷阱证据的合法性,加之它本身的特殊性也导致各种弊端,所以它的可采性认定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存在较大的争议.本文指出对于陷阱证据的可采性,应当将其进行合理的界定并进行规制,使其明确化、合法化.

关 键 词:行政执法  陷阱证据  可采性  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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