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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反思
作者姓名:李姝  张一献
作者单位:1. 上海大学
2.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为证据法体系中“具有中国特色”的证据制度之一.有学者认为其与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一样,具有天然的正当性.然而此种“类推”无疑忽视了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本质区别.如果说在以权力制约和人权保护为主要价值的刑事诉讼中设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国家法治化的体现的话,在民事诉讼中“移植”类似规则就属于“法律教条主义”的体现.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处理平等主体之间纠纷的民事诉讼中,一般并不能限制公权力,相反地,它还可能导致实体上的非正义.因此,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民事诉讼本身在诸多方面存在矛盾之处,在现实运行中也存在种种弊端.

关 键 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民事诉讼的本质  非法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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