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新形势下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应坚持“四个创新”
引用本文:黄岛区社会组织党工委.新形势下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应坚持“四个创新”[J].中国民政,2013(5):45-46.
作者姓名:黄岛区社会组织党工委
作者单位:黄岛区社会组织党工委
摘    要:社会组织作为一种新的组织形态,是指相对于政党、政府、企业等传统组织形态之外、被称为“第三部门”的各类民间性社会组织。目前黄岛区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区社会组织三大类。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社会管理创新的不断推进,社会组织已日益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元素。特别是随着新区“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

关 键 词:社区社会组织  社会管理创新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  党建  组织形态  政府职能  第三部门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