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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单上船名笔误的保险人责任承担
作者姓名:陈萍萍
作者单位:厦门海事法院;
摘    要:【裁判要旨】保险单上的笔误不得成为保险人拒赔的理由;被保险人未保全第三人之财产不是保险人拒赔或扣减赔款的理由;保险人未及时赔付被保险人损失,造成被保险人遭受汇率损失和巨额资金被占用的利息损失的,保险人应予赔偿。

关 键 词:承保人  被保险人  损失  准备就绪通知书  保险标的  承运人  笔误  保险公司  预约保险合同  保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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