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怎样帮助大力酒家重获新生的 |
| |
作者姓名: | 刘淑香 |
| |
作者单位: | 天津市武清县律师事务所 |
| |
摘 要: | 一九九四年底,我受聘担任天津某工业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面临的问题之一是公司下属的大力酒家因涉及一起40万元的债务纠纷已被有关部门无端责令停业长达7个月之久。虽多方寻求解决途径,直至向法院起诉,却一直没有任何结果,给该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我经过查看有关原始资料,终于弄清了事情的原委:一九九二年七月,工业公司与贝因公司共同出资在天津B区组建了贝因仓储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贝因公司),由于控股权属于贝因公司,所以新贝因公司的管理、经营权也均由贝因公司垄断。一九九二年十月,双方又共同出资成立了大力服务有限…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