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以前美国妇女在保护性劳工立法上的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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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丽红 孙丽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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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杨丽红(天津武警医学院政治教研室);孙丽红(天津武警医学院政治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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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长期以来,在美国这个崇尚个人自由的国度里,契约自由成为社会的主导意识形态之一.因而,直到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包括所有工人在内的保护性劳工立法几乎没有取得什么重大进展.然而,在进步主义时代,"只是为妇女"的保护性劳工立法却在州立法上取得了成功.妇女是推动这场改革的主力军,而且成了这类立法的主要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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