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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作者姓名:吕霞
作者单位:中共晋中市委党校,山西,晋中,030600
摘    要:责任竞合制度的意义在于保护受害人的权利,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是实践中常见的民事责任竞合形式。两种责任竞合的发生都以当事人之间存在一种合同关系为前提条件,即侵权都是建立在合约基础之上,以违约形式出现的,受害人可以在法定范围内自由选择,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关 键 词: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行为  责任竞合
文章编号:1009-1203(2004)02-0071-02
修稿时间:200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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