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与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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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庆东,王佳华.构建和谐社会与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J].中国律师,2006(8):5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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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庆东 王佳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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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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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的方方面面,需要全面考虑,综合平衡。其中关注弱势群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之一。弱势群体是社会底层的基本构成,关注其生存境况、保障其合法权益,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它是实现保障人权这一终极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法律上之平等与公正的重要环节、是维护社会稳定有序的需要。我们应该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弱势群体权利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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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弱势群体权利 社会主义 法律保护 和谐 经济文化建设 保障人权 系统工程 综合平衡 基本构成 社会底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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