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
摘    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5号《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已于2007年12月25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关 键 词:监管部门  资格证书  核中心  考试要求  焊接活动  焊工  焊接操作工  核安全  理论知识  安全设备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