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造新型的“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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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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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四川,成都,61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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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一、旧德治属于传统人治的范畴 一提起以德治国,人们很自然地就会联想到封建统治者所奉行的德治或毛泽东时代的德治。这两种德治的内容和形式虽有很多不同,但就其主体来看仍都是传统旧德治,属于人治的范畴,它们与法治的基本精神是相悖的,对依法治国的实现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非但无益而且会构成阻碍。因此。要实现以德治国,就必须首先对传统德治加以剖析和反思。传统德治与现代法治的要求有哪些不符?它们所宣扬、所追求的以及实际所达到的社会效果到底怎样?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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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以德治国 现代法治 传统德治 依法治国 人治 毛泽东时代 基本精神 封建统治者 首先 范畴 |
文章编号: | 1008-679(2001)06-0037-02 |
修稿时间: | 2001-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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