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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犯罪非法经营数额以及犯罪停止形态的认定
作者姓名:李文广  刘晓虎
作者单位:人民法院报社;最高人民法院
摘    要:【裁判要旨】在侵犯著作权案中,不管是已销售情形还是未销售情形,非法经营数额的内涵应是不变的。既然已销售情形,非法经营数额是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即全部违法收入;那么未销售情形,非法经营数额即是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侵犯著作权罪不以造成被侵权人损害

关 键 词:非法经营数额  犯罪停止形态  侵犯著作权罪  侵犯著作权犯罪  销售侵权  认定标准  发行行  图书  行为人  复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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