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残疾人改善其生活状况、参与社会生活、成为社会人和实现人生价值的主要途径。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有效途径,为世界很多国家所采用。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通过学习国际经验,逐步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本法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至此,历经20多年的发展,我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从一种倡导性的观念到一种指导性的规范,再到一项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具体政策,最后上升为我国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对促进我国残疾人就业发挥了巨大作用,逐步成为促进我国残疾人就业的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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