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社区介入涉校矛盾纠纷非诉解决的机制构建——以金沙县涉校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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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臻奎 陈耿 穆俊浪 杨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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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金沙中学,贵州 金沙,55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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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5年度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项目(2015A025)“中小学涉校矛盾纠纷社会力量调解机制建设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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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区矛盾纠纷调处是当前维护社会和谐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社区组织根植于民间,与居民接触最为紧密,是涉校矛盾纠纷预防和处置的重要参与者。社区组织的非营利性、自主性、群众性,决定了社区组织是社会管理的基础单元,在解决中小学矛盾纠纷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因此,应着力完善我国的社区非诉解决机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简称ADR),最大限度发挥社区在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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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区 涉校矛盾 非诉讼解决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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