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属性要求我们做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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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秦希燕.律师的属性要求我们做什么?[J].中国律师,2004(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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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希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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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常务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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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以来,中国律师的属性由“国家法律工作者”衍化为“社会法律工作者”,进而被界定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这不是简单的文字更动,而是与时俱进,对中国律师本质属性的科学定位,也是对中国律师地位和作用的经验总结。“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属性,决定了律师必须讲政治,坚持正确的政治,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四个服务”的工作宗旨,体现立所为公,执业为民职业精神。忠于宪法和法律,甘当法治精神和法律理念的宣传员,甘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传播者和践行者,形成星火燎原之势,让13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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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律师制度 中国 律师 国家法律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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