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案例一:牛某当众问刘某“你说咱俩有没有关系?”主观上是为了澄清自己,要求刘对证,不具有侮辱的故意。牛某说“你老婆那样,给我也不要”时,刘某尚未到场,并不造成对刘的心理伤害。而侮辱罪是指故意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牛某既无侮辱刘某的故意,亦无侮辱刘某的行为,故不构成侮辱罪。至于刘某自杀身死,是因为丈夫当众骂她作风不正,事后又受公婆指责,感到丈夫不肯谅解自己,生活无望,产生轻生的念头,绝望而死。案例二:故意犯罪的阶段是指故意犯罪在活动过程中可能停顿的阶段,即犯罪的预备,未遂和既遂。是否着手实施犯罪,是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主要区别点。所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就是已经着手实施刑法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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