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主义亦或团体主义——继承制度理念的迷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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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晓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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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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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私法的目的在于定纷止争。为实现该目的,私法规范必须最大限度体现社会的价值理念。惟有如此,以之为依据的判决方能说服当事人。然而,私法的制定须通过立法者的立法行为而完成,而立法行为必然是在一定的价值理念指导之下进行,此时便发生立法者立法时所遵循的价值理念与社会的价值理念是否一致的问题。遗憾的是,尽管一般情况下是一致的,但至少在继承领域,甚至整个家族领域,私法规范并不时常体现社会的价值理念。相反,立法者却以发源于市场经济的个人主义理念,置换继承领域固有的团体主义理念,进而构建现代继承制度。以此为论证意识,全文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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