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第三民事主体论——兼论我国合伙立法体系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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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建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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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检察官学院 北京10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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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基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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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推进 ,企业及其它营利性组织的发展壮大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然而 ,人们没有给予合伙这一古老的经济组织形式以足够的重视 ,最突出表现在合伙的民事主体地位这一问题上。这与合伙组织在经济发展中其独特的地位和作用不相适应。确立合伙第三民事主体地位成为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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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伙 主体地位 立法体系 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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