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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危害性认识之肯定
引用本文:
尹晓航.对社会危害性认识之肯定[J].法制与社会,2010(32):87-87.
作者姓名:
尹晓航
作者单位: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
我国刑法将故意犯罪的认识内容突出在社会危害性上,而没有突出在刑事违法性上,是具有合理性的。虽然,在某些情况下,社会危害性认识也存在不稳定因素、行为人的错误认识,但是,这些都不能动摇社会危害性的合理性。
关 键 词:
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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