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权的阳光运行与政府公信力——访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邢兆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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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嘉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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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现代领导》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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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公权,是各社会阶层各种利益的平衡器和社会成员发生矛盾、冲突时的调解者、仲裁者。因此,对社会公权的掌管者来说,公开、公平、公正是他们使用公权时职业道德要求的核心。是社会公权诚信的具体表现。也是获得社会成员公信的前提。因为社会公权的合理使用最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诚信原则,也最能使社会的各种法规有效地实施,它为构建一个健康的社会政治、经济、道德秩序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也为每个社会成员在各自的社会实践中坚持诚信的言行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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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成员 上海交通大学 政府公信力 公权 人文学院 运行 阳光 诚信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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