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恢复“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引用本文:朱俊峰.恢复“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J].政治与法律,1983(1).
作者姓名:朱俊峰
摘    要: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享受充分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其它各种民主权利。要使这些权利能够得到保障,必须依靠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在这里,“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是至关重要的。只有确认这一原则,公民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护。无论党内党外,军内军外,干部群众,无论何种民族,什么性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