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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抢劫的未遂形态
作者姓名:顾文达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摘    要:事后抢劫是否存在未遂形态,法律对此并没有明文规定,而学术探讨也只是观点聚讼.未遂是既遂的反面,明确了既遂的标准实际上也就明确了未遂的标准;既遂与未遂的判断,不仅是对犯罪行为的客观描述,更是罪刑均衡与量刑统一的重要尺度.从国内外刑事立法及理论观点对事后抢劫是否存在未遂的博弈与比较来看,应当认为肯定说具有明显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从我国现有司法解释的规定并结合事后抢劫结果犯的性质以及刑罚目的等方面来看,明确事后抢劫的未遂形态,无论是对于犯罪的预防还是公正的审判皆具有重要的法治意义.事后抢劫的法益侵害双重性与法律拟制性决定了其在既未遂的认定标准上应当与普通抢劫保持一致.

关 键 词:事后抢劫  未遂形态  理论证成  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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